開學季|中小學校建筑防火與消防設施要求
基本原則及概念
1、中小學校泛指對青、少年實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學校,包括完全小學、非完全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完全中學、九年制學校等各種學校。 2、使用人數超過500人的中小學校及其他未成年人學校,屬于重要公共建筑。 3、較大規模的中小學校教學樓,屬于重要公共建筑。 4、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 5、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中小學校設計規范》的條文相沖突時,以相對較嚴者為準。 耐火等級 中小學校的教學建筑,耐火等級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5.1 建筑分類和耐火等級”要求,其中:三級耐火等級的中小學校的教學建筑的吊頂,應采用不燃材料;當采用難燃材料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 滅火救援 中小學校屬于民用建筑中的公共建筑,滅火救援設施應參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7章確定。 中小學校校園應設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層數、平面布置及安全疏散 1、教學建筑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時,不應超過2層;采用四級耐火等級建筑時,應為單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2、各類小學的主要教學用房不應設在四層以上,各類中學的主要教學用房不應設在五層以上。 3、學生宿舍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4、宿舍與教學用房不宜在同一棟建筑中分層合建,可在同一棟建筑中以防火墻分隔貼建。學生宿舍應便于自行封閉管理,不得與教學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個出入口。 5、汽車庫不應與中小學校的教學樓組合建造。當符合下列要求時,汽車庫可設置在中小學校的教學樓的地下部分: ■ 汽車庫與中小學校的教學樓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樓板完全分隔; ■ 汽車庫與中小學校的教學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應分別獨立設置。 6、修車庫不得與中小學校的教學樓等人員密集場所組合建造或貼鄰。 7、建筑基地機動車出入口位置,應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距公園、學校及有兒童、老年人、殘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最近邊緣不應小于20.0m。 安全疏散 1、中小學校校園出入口應與市政交通銜接,但不應直接與城市主干道連接。校園主要出入口應設置緩沖場地。 2、中小學校的校園應設置2個出入口。出入口的位置應符合教學、安全、管理的需要,出入口的布置應避免人流、車流交叉。有條件的學校宜設置機動車專用出入口。 3、校園道路每通行100人道路凈寬為0.70m,每一路段的寬度應按該段道路通達的建筑物容納人數之和計算,每一路段的寬度不宜小于3.00m。 4、校園內人流集中的道路不宜設置臺階。設置臺階時,不得少于3級。 5、停車場地及地下車庫的出入口不應直接通向師生人流集中的道路。 6、校園內除建筑面積不大于200㎡,人數不超過50人的單層建筑外,每棟建筑應設置2個出入口。 7、教學用建筑物出入口凈通行寬度不得小于1.40m,門內與門外各1.50m范圍內不宜設置臺階。 8、教學建筑內房間的疏散門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個,以下情況可設置1個: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或袋形走道兩側的房間,建筑面積不大于75m2的,可以設置一個疏散門。 9、房間疏散門開啟后,每樘門凈通行寬度不應小于0.90m。 10、教學用房的門窗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 疏散通道上的門不得使用彈簧門、旋轉門、推拉門、大玻璃門等不利于疏散通暢、安全的門; ■ 各教學用房的門均應向疏散方向開啟,開啟的門扇不得擠占走道的疏散通道; ■ 靠外廊及單內廊一側教室內隔墻的窗開啟后,不得擠占走道的疏散通道,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 二層及二層以上的臨空外窗的開啟扇不得外開。 11、中小學校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樓梯和房間疏散門等處每100人的凈寬度應按表8.2.3計算。同時,教學用房的內走道凈寬度不應小于2.40m,單側走道及外廊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80m。 注:教學建筑的樓層位置應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教學建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時,不應超過2層;采用四級耐火等級建筑時,應為單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12、普通教室及不同課程的專用教室對教室內桌椅間的疏散走道寬度要求不同,教室內疏散走道的設置應符合本規范第5章對各教室設計的規定。 13、中小學校內,每股人流的寬度應按0.60m計算。 14、中小學校建筑的疏散通道寬度最少應為2股人流,并應按0.60m的整數倍增加疏散通道寬度。 15、教學用建筑的走道寬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 應根據在該走道上各教學用房疏散的總人數,按照本規范表8.2.3的規定計算走道的疏散寬度; ■ 走道疏散寬度內不得有壁柱、消火栓、教室開啟的門窗扇等設施。 16、中小學校的建筑物內,當走道有高差變化應設置臺階時,臺階處應有天然采光或照明,踏步級數不得少于3級,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當高差不足3級踏步時,應設置坡道。坡道的坡度不應大于1:8,不宜大于1:12。 17、中小學校教學用房的樓梯梯段寬度應為人流股數的整數倍。梯段寬度不應小于1.20m,并應按0.60m的整數倍增加梯段寬度。每個梯段可增加不超過0.15m的擺幅寬度。 18、中小學校樓梯每個梯段的踏步級數不應少于3級,且不應多于18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 各類小學樓梯踏步的寬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0.15m; ■ 各類中學樓梯踏步的寬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0.16m; ■ 樓梯的坡度不得大于30°。 19、疏散樓梯不得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 20、樓梯兩梯段間樓梯井凈寬不得大于0.11m,大于0.11m時,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兩梯段扶手間的水平凈距宜為0.10m~0.20m。 21、中小學校的樓梯扶手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 樓梯寬度為2股人流時,應至少在一側設置扶手; ■ 樓梯寬度達3股人流時,兩側均應設置扶手; ■ 樓梯寬度達4股人流時,應加設中間扶手,中間扶手兩側的凈寬均應滿足本規范第8.7.2條的規定; ■ 中小學校室內樓梯扶手高度不應低于0.90m,室外樓梯扶手高度不應低于1.10m;水平扶手高度不應低于1.10m; ■ 中小學校的樓梯欄桿不得采用易于攀登的構造和花飾;桿件或花飾的鏤空處凈距不得大于0.11m; ■ 中小學校的樓梯扶手上應加裝防止學生溜滑的設施。 22、除首層及頂層外,教學樓疏散樓梯在中間層的樓層平臺與梯段接口處宜設置緩沖空間,緩沖空間的寬度不宜小于梯段寬度。 23、中小學校的樓梯兩相鄰梯段間不得設置遮擋視線的隔墻。 24、教學用房的樓梯間應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 25、學校教學樓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3.00m,并應直接通向寬敞地帶。 26、安全疏散距離: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間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以及房間內任一點至房間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門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5.5.17的規定。 27、圖書館、教學樓、實驗樓和集體宿舍的公共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間不應設置卷簾門、柵欄等影響安全疏散的設施。 內部裝修 1、學校設計所采用的裝修材料、產品、部品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材料、產品、部品的標準規定。 2、當設置在單層、多層民用建筑時,內部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不應低于《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5.1.1的規定。 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 3、當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時,內部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不應低于《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5.2.1的規定。 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 4、更多要求參照《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和《中小學校設計規范》等相關規范執行 消防設施 涉及中小學校的消防設施要求,應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小學校設計規范》確定,具體設置要求,應符合現行技術規范及產品標準。 中小學校建筑的室內消火栓系統,依公共建筑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 消火栓系統 1、中小學校建筑的室內消火栓系統,依公共建筑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建筑高度大于15m或體積大于10000m3的辦公建筑、教學建筑和其他單、多層民用建筑,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 2、中小學校的室內消火栓箱不宜采用普通玻璃門。 注:玻璃門發生破裂時,容易使學生受到傷害。 應急照明與疏散系統 中小學校建筑的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依公共建筑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疏散走道及樓梯應設置應急照明燈具及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滅火器 1、學生住宿床位在100張及以上的學校集體宿舍,按嚴重危險級配置滅火器。 2、學校教室、教研室,學生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下的學校集體宿舍,按中危險級配置滅火器。 其他 1、中小學校的電源插座回路、電開水器電源、室外照明電源均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 2、集體宿舍嚴禁使用蠟燭、電爐等明火;當需要使用爐火采暖時,應設專人負責,夜間應定時進行防火巡查。 3、每間集體宿舍均應設置用電超載保護裝置。 4、集體宿舍應設置醒目的消防設施、器材、出口等消防安全標志。 5、凡以上未涉及的部分及內容,應依《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關于公共建筑的相關規定,以及《中小學校設計規范》施行。